阳台怎么建不算违建?
1、在原有房屋主体结构之上进行扩建的,不论是否有合法有效建设审批手续,均属于违法行为。 如《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3条第5项:“下列建筑属于违法建筑:(五)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
2、在原有房屋结构基础之上进行改建的,只要不涉及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安全及承重结构的,不属于违法建设,但应当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如《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规范》(2014版)中明确规定:“6.8 拆改承重结构或增加荷载。除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结构变化和外装饰的变化外,不得拆改承重墙或承重构件。对于拆改非承重墙或非承重构件的,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并由设计单位对加固后结构的承载力等进行核算和确认。”
3、在非承重墙(构造柱)位置增加门窗、开设门洞或进行其它外观处理的,一般不认定是违法建设,但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在不影响周边邻里正常生活、正常经营的情形下,在不破坏建筑物安全、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对阳台、窗外的飘棚等实施一定程度的改造或搭建,一般不予查处。但若影响安全、造成安全隐患的,则应认定为违法建设,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