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核心利润是什么?
这个问题问得有点模糊。
1、什么是企业?《公司法》上定义得很清楚,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的,有必要的财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简单地说,就是能独立承担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并以此为基础获得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的经济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构成企业的必要条件之一。
2、什么是核心?从词典中可以查到,“核心”的意思是:中间坚实的一部分。引申一下,核心也可以指某种事物中最重要或最精彩的部分,如文艺作品中的“主旨”等等。 那么,结合上面对企业的定义,核心利润就可以表述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赚取的中间坚实的一部分收益。用文字来表达,即:企业一定期间内销售收入减去销售成本后的余额。
3、是否所有企业都享有核心利润? 当然不是。前面已经说了,企业是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盈利性经济组织。要计算一个企业的核心利润就必须先确认其是否存在。如果一家企业连最起码的资金(资产)和收入来源都不具备,则当然谈不上什么核心利润了。
4、哪些费用应该计入核心利润? 应该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费用应记入核心利润,具体包括: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物流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以及在货物销售的过程中所负担的增值税;还有消费税等。
5、哪些费用不应当计入核心利润? 管理费用虽属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相关费用,但不应计入核心利润。而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项目包括:企业管理者的工资、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差旅费、办公费、中介费等。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也应计入管理费用,不考虑收入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