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保障基金又谁接管?
首先,我们要知道,保险保障基金的来源是保险业的积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七条 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金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专户。除发生破产清算情形外,不得动用该资金。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保险保障基金的来源就是保险公司缴纳的保费收入(扣除偿付保险金后剩余的资金)。 那么,当保险公司经营出现危机时,由谁来接管?
1、如果保险公司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且现金流稳定,则无需动用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可以继续经营至销售合同期限结束;
2、如果是经营出现问题濒临破产的保险公司,则需要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按照《保险法》及保险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接管的,具体可以参照包商银行被接管案件的处理结果。
目前,我国的保险市场还是由国进民退的局面所主导,因此出现保险公司经营不善的情况较少,但不代表不会出现。了解保险公司的监管制度还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是对准备在金三角中担任重要角色的投资者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