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打球员怎么处置?
这个要分情况讨论的,有些是应该的,甚至可以说符合竞技体育的精神,而有些则是不应该的,违背了社会道德。 说应该的,比如说拳击散打这类武斗项目。拳击手戴了拳套还可以击打对方脸部、下巴等部位,如果没套的话,可就要小心了,拳头砸脸可是犯规的(除非你是在反击);散打的规则是允许摔法的,而且是以摔法得分,因此双方倒地之后发生推搡、拉扯是很正常的,这时候裁判员必须立即中断比赛,制止冲突继续扩大;至于泰拳,更是以凶狠著称,选手经常鼻青脸肿的下场…… 这些项目的运动员平时的训练就有攻防演练,有对抗性热身,身体的接触和冲撞比较多,裁判对危险动作的理解比较好把握。
再说不该的。首先明确一点,任何身体部位,只要没有明显伤害,都不应打击。所以用手扇人是可以的,用拳重击也是允许的(除非你击中了对方头部),但用头、脚攻击就是禁止的,哪怕是你倒地了,对方压在你身上,你也只能挣扎起来用拳重击,用头、脚的攻击都是违规的——既然都倒地上打了,那干脆就带护裆吧。
其次,裁判判断是否犯规的标准,不是看你造成了多大的身体伤害,而是看你是否有意的伤害了对方,故意肘击、膝盖顶人都是犯规的——很多非竞技体育项目都是这样认定的,比如跆拳道踢腿的时候,要是能踢断别人的腿,那肯定是算恶意侵害他人人身权,是要赔偿的,但实战中往往很难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如果确实无法认定你是故意地,而仅是你一个不小心的“无意”行为,一般也就会惩罚你采取警告或扣分的方式。
任何项目一旦加入了裁判的评判,就意味着不确定因素的增加。这就如同足球比赛中,越位只有球员自己知道,其他人都是凭猜测,最后还得通过视频回放来判定,这样原本简明的规则就变得复杂多了,导致裁判对“犯规”的判断也是相对的——这也就增加了运动员及其团队拉关系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