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银行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人向其公积金缴存银行提出申请,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申请人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并按其中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
二、申请人持《申请表》和《调查表(一)》到其单位进行初审,并分别在《调查表(一)》和《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持《申请表》、《调查表(一)》和《调查表(二)》以及以下材料到银行进行二次审核:
1、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可从缴存银行打印);
2、购买住房的:(1)商品房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2)签订购买契约之后的有效付款凭证或契税完税凭证;
3、大修自有住房的:(1)房屋所有权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明;(2)支付费用凭证;
4、建造自有住房的:(1)土地使用权证(或宅基地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明;(2)支付费用凭证
5、申请人和参贷人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双方都参贷的提供结婚证,其他参贷的双方关系证明);
6、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
三、经过二次审核确认手续齐全后,申请人将《申请表》、《调查表 (一)》和《调查表(二)》以及相关资料一同交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四、经审批通过的,申请人领取借款合同文本,签订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
五、到房地产管理(分)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六、抵押登记手续办结并收到他项权利证明后,受房产局委托负责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负责办理房屋保险等手续,之后由委托银行安排放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