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划拨别墅哪些纠纷?

毕含祺毕含祺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我们村是工业集中区,为了发展经济,2014年引进一个服装厂,给村民每人分配5平方米的地皮,用于建设宿舍。当时约定由厂方出资盖宿舍楼,产权归集体所有,出租给职工居住,租金归村里。但宿舍建好后一直闲置,至今已空置6年多未使用。最近村干部宣布,要出售这些房产,所得收益作为村集体收入。请问这种决策合理吗?是不是侵犯了我们的权利,应该怎么做?

——你说的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很常见,就是乡镇企业(包括乡村办的企业)在建设的时候,由于资金不足,向自己的员工借款,建成后,将厂房和办公室等有偿或无偿的提供给员工居住,用来抵扣债务。这种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建造者——企业,而不是集体。

但是,根据你的描述,这栋房子好像是作为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的用途。我认为有两种可能性。一种可能是,这栋房屋占用的是农用地,企业在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厂房,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房屋属于违法建筑,依法应当予以拆除;另一种可能,这栋房屋占用的是集体土地,但属于合法的建筑,不过,企业将集体土地房屋无偿提供给职工住宿,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收取相应的土地使用费。

现在,你们可以搜集证据,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反映,要求对该企业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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