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比赛违禁药有哪些?
一、影响运动员比赛的反兴奋剂药物分为两类,一类为赛内禁用药品,另一类是赛外禁用药品。 1. 赛内禁用药品是指选手在参赛期间使用的任何可能对人体产生兴奋作用的药品;包括生理亢奋剂和精神兴奋剂两大类药物。 二、精神兴奋剂药物(SEDATIVES):
1.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 (1)苯丙胺类: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如苯丁胺(phenylbutanamine)和苯海拉明(benzhydroxamine)等; α受体激动剂,如克仑特罗(clenbuterol) 和沙丁胺醇(salbutamol)等。 (2)哌甲酯(pemoline),人工合成的哌啶衍生物,可改善脑功能和肌肉功能。 (3)咖啡因:刺激大脑皮层和中枢神经而产生欣快感。
2.其他精神刺激药物:
(1)麻黄碱(ephedrine)及其制剂,有增强心脏收缩力及增加血压、血流量的功效。
(2)安非他命(amphetamine)及其盐酸盐、溴化物、咖啡因制剂,能兴奋大脑皮层,产生欣快感和幻觉。
三、赛外禁用药品主要包括下列几类: 预防用药:包括预防性利尿剂、抗哮喘药和止吐药等。这些药物在本项比赛中应严禁使用。 治疗用药:包括用于治疗甲状腺机能减退症的左甲状腺素钠片(L-thyroxine sodium tablet)、用于治疗糖尿病的胰岛素和用于镇静、催眠的安定、阿米妥等。 在特殊情况下,经医生诊断后确认有必要时方可使用时,则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①凡用于治疗疾病的药品,须在比赛前三天停止服用。 ②凡属于预防用的药品,须在赛前6小时至24小时内停用。
③各类药品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剂量服用,孕妇忌服一切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