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门小学怎么走?
14日上午,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环保法庭正式受理了该批跨域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8名“原告诉辩”者集体现身说法,请求法庭公正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尽快消除影响,并公开赔礼道歉。
据调查,合肥市南门小学对面的香樟林带至今仍被大量废弃塑料袋、树枝落叶、喷雾器、杀虫剂和农药瓶等污染,部分树木的枝叶已开始枯萎、发黄以至死亡,严重污染了生活环境。原告诉称,被告作为合肥市社会公共服务部门,在承担责任保护公共环境与生态平衡方面,明显存在公共过错。2018年5月28日,蜀山法院对该案公开进行了审理。
对此案件,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勇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全国首例中小学周边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环境公益诉讼是环境法治进步的结果,也是社会关注热点的反映。在社会公共服务资源约束性指标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在社会公共治理中的定位问题值得研究。”
陈勇说。
事实上,近年来,儿童环境伤害事故频发。在“儿童伤害事故频发,家长索赔无门”的情况下,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环境污染”损害为由,向法院提起了公益诉讼。常经检察院认为,排污企业的排污行为以及水行政等部门的监管行为形成了损害儿童健康的污染环境的不正当竞争关系,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大多数儿童的身体健康权,因而属于环境污染事故致人损害的社会公共损害。
公益诉讼并不新奇。1949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民)施复字第055号批复,成立了“司法鉴定筹备处”,承担人民检察院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技术鉴定工作。此后,“检察机关直接向法院起诉”(简称“起诉公益诉讼”)逐渐发展。
据调查,法国从1919年便开始尝试公益诉讼。2002年,法国颁布法律,规定了环境侵权责任全民追究制,政府可以代表公众个人起诉环境污染的加害者。2005年,英国政府设立公益诉讼法庭,该法庭负责起诉环境污染的加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