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怎么减值?
无形资产在持有过程中,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末检查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无形资产存在减值的,应当计算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在盘亏、出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以无形资产进行债务重组、将承担的债务转为本企业股份(简称“债转股”)等情况下处置无形资产的,按照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无形资产的净收益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有适用规定的除外),净损失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采用出包方式发生的建造办公楼工程,其成本包括发生的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和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因此,企业取得的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投资者投入收益,与办公楼是否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没有关系,应计入办公楼建造成本,完工交付使用后作为固定资产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