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如何延期?
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原借款合同和借据的基本情况、申请延期的理由、拟延期的期限和数额、担保人的意见等。
受托人在接到借款人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借款人申请延期和担保人的意见进行审查,向委托人转述并取得委托人的正式书面意见后,将该书面意见通知借款人。
经过委托人、被委托人、借款人协商后,还应取得担保人的同意,并按原担保手续办好延期期间担保手续后,正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书”。“延期还款协议书”应包括原贷款合同的基本内容、贷款使用情况以及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办理委托贷款展期,期限为1年以内(含1年)的,其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其展期不得超原贷款期限的一半;期限超过5年的,展期期限不得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