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增减挂钩何时停止?
首先,谢谢这位朋友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下简称“增减挂钩”)的关心; 随后,我简要的介绍一下这项政策的来龙去脉及实施情况。 “增减挂钩”是在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出来的,目的是为了盘活农村低效建设用地和闲置宅基地,其核心是“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与落实地块相结合,实现土地利用计划的指标管理与实际供地的登记管理有机结合”。[1]
2005年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的通知》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增减挂钩”的概念并从技术层面规定了具体操作方法。此后,在多年的实践基础上又形成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1〕87号),现行文件对“增减挂钩”的提出、意义、内涵、操作模式等做了详细的规定。 自2009年开始,国家决定在部分省份开展“增减挂钩”试点,至今已经在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实施了该项政策。通过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的数量与质量调查统计以及相应的土地用途转换市场估价,按照一定的规则确定项目和区域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方向,通过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方式实施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最终实现增加耕地面积,总量和质量双保证的目的。 [1]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ov.cn)。
需要强调的是,虽然“增减挂钩”的目的是为了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但绝不是以牺牲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为代价换来的。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确定的用途、位置和范围等条件进行。同时,为保证项目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公开性,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都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并制定了一整套的操作规程。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也由追求数量向重视质量转变。“增减挂钩”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调控方式也逐渐从增量调节为主转变为存量调节与增量调节并重,从单纯满足经济发展需求向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等方面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