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做排除畸形?
一般来讲,整个孕期要做三次B超,第一次在12周末,主要是看胎儿是否有异常情况;第二次在20周左右,主要检查胎儿的主要器官(心脏、肝脏、胃肠等)是否存在异常;第三次在37周到40周,主要观察胎位情况以及胎儿是否发育成熟。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会根据孕妇的特殊情况来增加或者减少产检的次数。例如对于高危妊娠(如高龄妊娠、合并糖尿病和甲状腺疾病的妊娠、有过不良孕产史或不明原因自然流产病史的妊娠等等)会在原有产检次数的基础上增加产检次数,以了解胎儿发育情况和确保孕妇安全。而有些状况比较稳定的孕妇可能就需要减少产检次数了。所以并不能一概而论。
关于排畸,目前我们医院采用的检查方案是20周到24周时进行三维或者四维超声检查,这项检查能够较为全面的观察到胎儿的各个器官,并可以观察到一些先天性的异常,如先天性心脏病、肾积水、多囊肾、唇腭裂等。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异常都能在这一时期发现,某些结构畸形(如无脑儿)可能需要孕晚期甚至生产时才能发现。
所以如果父母双方中有任何一方有遗传病家族史,或是曾生育过严重遗传性疾病患儿的情况,即使在做产检时一切正常,也在产后42天至6个月内尽早进行相应遗传学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