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字五行属于什么?
“卫”字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为: 「卫」古文作「衞」(详见「衞」字),从「止」。以手护人谓之衛,亦曰衞護。凡兵車曰衞。 清陈廷炜《说文解字句读》: 「卫」,衞者衛也。衞行而禦之,所以卫民也。古「衞」、「衞」同音通用,故凡軍中之車,皆曰衞。今俗作「围」,非是。
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衛有二義。一為護者爲衞,一為守者為衞。 又云: 《周禮·大射儀》鄭氏註引杜子春説:「於內謂之衛,於外謂之大衞。」則衞者,守御之車也。其言「十人輓車,陳於陣後」者是也。 大衞之言大駕也。《詩·魯頌·泮水》「執轡如親」,毛萇以「韁」為「大駕」。鄭玄以「韁」為「馬勒」。蓋馬有兩韁,繫於口之外。左韁謂之「轡」,右韁謂之「韞」。「韞」與「馭」通。「馭」、「韖」、「韞」三字,訓馬之辭,各有分界,不相混淆矣。 《漢書·百官公卿表》:「太仆,秦官。」師古曰:「秦時,此職不屬丞相,而自有一長史。」蓋秦有左、右韁官,至漢而合為一官耳。《周禮·夏官·校人》有馬各韁四尺之言。
又云: 又王慶云:「『衞』,當作『圍』。」 按: 王氏所據,《左傳·襄公十七年》齊侯與衛君宴,孔子稱「相維辟國,天子同輿」,杜預注「齊侯與衛君乘同一輛車」;又見《莊子·天下篇》。「同輿」明言「一车」。是戰國時車制,每車十人。正與《周禮》「十人維車」相合。《春秋》莊公十二年齊桓公會諸侯,「盟澤之中」,《經》「公孫杵臼卒」,《傳》「晉里克殺奚齐」。《穀梁傳》曰:「車不一乘。」何謂「車不一乘」?曰:「兩韁異位。」「兩韁異位」者,左右夾車而行者也。《春秋》昭公元年楚子圍宋,「宋華元帥師救宋」,《傳》曰:「師還,宋莫之敢敵。」何謂「宋莫之敢敵」?曰:「兩韁俱在前也。」如是車一乘而有四馬。四馬之馬,每馬有兩韂。一車十二韂,合之則二十韂。然則十人持車,一人居中執轡。車行則韂馬隨車,停止則馬繞車行。如此則車中有二十五馬。馬之衛車者,車之動靜,必以馬為主。馬之行進,必以車為形。是以車馬言之,猶言「我車」之意也。《晉語》晉惠公馬亡,張孟談曰:「我馬既賢,何懼車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