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科技企业几年?
关于“民营科技”的概念,在我国现阶段存在着多义性,因而需要先加以区分的是其与“民营”、“高新技术产业”概念的关系。 “民营”是指“民间举办的企业”的意思。根据这一概念,所有的企业都是民营的——除了国营以外,没有所谓的国有、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划分;而只要是民间举办的(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都可成为民营科技企业的候选者。 但实际上,“民办公益性高科技产业”才是人们对这个概念通常的理解。这就是说,作为企业,它必须是经营的实体,并且是具有市场性质的经济组织;而作为行业,则应属于高技术领域或是新兴产业。只有将这两个特征综合起来才能对“民营科技”下一个确切的定义。 依据上述定义,现在可以来考察创业活动中的“民营科技”了。从总体上说,目前我国的民营科技仍以引进技术和吸收国外资本为主,而且主要集中在通信和计算机应用两个行业里。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三资”企业,只是由于投资主体是内方(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国内投资者)而被划归为民营科技范畴。不过,在已有外资进入的领域,民营科技已有了相当大的发展。如在通信行业里,除了中兴、华为等巨头外,像普天、大唐和亚信这些过去的“国企巨无霸”早已被民营资本夺去了“头把交椅”。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在高技术领域中仍有不少领域的创业活动仍然被垄断于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之中,如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电子材料等。对于这类“纯"公益性研究开发事业,国家将采取支持、引导、保护的政策,鼓励各种所有制的企业进入该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民营企业的发展可以分为以下六个阶段。以下是六个阶段的简要说明:
一、起步阶段
这个阶段是90年代中期以前。这个阶段有三个关键特点:首先,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的技术转化,也就是说,国有企业有先进科技,但应用不足,而民营企业有想法和需求。两者互补,相互利用,共同发展。第二,许多民营科技企业开始由从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科技服务业的技术人员创办。第三,企业主要集中在南方、东南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主要是在电子产品、生物工程、新材料等领域。
二、发展期
这个阶段是90年代中期到98年,这个阶段的特点:
1、企业数量和科技人员数量大幅度膨胀,由辅助企业向实体生产型企业转变。
2、企业不仅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也分布在广大内地。
三、调整期
这个阶段是99年到2001年,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化过程,民营科技企业自身由量的增长到质的增长的变化。
四、规范发展阶段
这个阶段是以2002年国务院出台10号文件为标志,该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民营科技企业已经进入了规范发展的新阶段,它在组织形式、技术来源、产业领域等方面将出现新的变化。
五、稳定发展阶段
从2006年到2010年为稳定发展阶段,在这五年内,民营科技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而高新技术企业的增长速度将达到25%—30%。
六、创新发展的新阶段
这从2010年以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中国成为创新型国家,民营企业进入创新发展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