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的配套经费?
企业配套资金(又称“配套补助”),是指根据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在落实投资主体的基础上,政府作为补充性投入的专项资金。 按照《关于规范中央和地方投融资行为的通知》(国发【2010】7号)要求,除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能以任何名义新设基金,更不能搞有偿使用;已经设立的各类发展基金一律实行预算管理,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并逐步加以清理规范。从国家层面禁止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但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加快本区域经济发展,提高本地竞争能力,仍以“资金平衡”等理由设立各种名目的产业发展或建设项目引导基金。这类基金多数采用“母基金”的形式,即通过募集社会资本成立母基金,再以母基金的财产出资设立子基金。
子基金根据市场规律运作,主要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对具有较好经营条件的企业和项目进行投资,并协助这些企业和项目做好融资工作。这种“政府搭台,市场运作”的模式,既发挥了政府的导向作用,又充分发挥了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是一种“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营”的资金支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