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可以同名转按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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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这个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同名”,另一个是“转按揭” 一、关于“同名”的问题 在贷款行业中,对“同名的识别与判断”属于基础中的基础,很多业务的发生往往就因为一个名字的输入失误导致整个合同无效或者让借贷人承担极为不利的法律后果。所以,我们在办理贷款时,首先需要对借款人的身份证及借款材料原件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再录入系统申请; 当然,我们也会在系统中设置一些相应的提示项,如姓氏、名拼音等,如果输入的姓名中有错别字,那么系统也会自动提醒操作人员。

二、关于“转按揭”的问题 目前,各家贷款机构都对客户进行了分类管理,对抵押类贷款、信用类贷款的申请条件以及额度审批都会有不同的标准。其中对于房产抵押贷款而言,大多数贷款机构都会对借款人名下房产的抵押率有所要求,即一般限制在评估值的七成左右(具体情况因地区而异)。 如果借款人的抵押物原本价值较高,但是借款金额需求不大,如只是借100万,但自有财产估值却为150万以上,那么余额部分的50万元其实完全可以找其他渠道解决,即不通过原来的贷款机构发放。这样既解决了自己的燃眉之急,又可以把原金融机构作为保证人,实现自己的融资目的。 不过这样做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每个金融企业的信贷产品都存在着一定的高危客户群体,这些客户由于以前的不规范操作留下了大量的不良记录,被银行列入了黑名单,成了真正的“老赖”,虽然这类客户大部分资产丰厚,但是金融机构一般会将其拒之门外。 所以,如果借款人打算将手上的固定资产变成可流动的现金,并且通过其他的渠道获得资金,那么建议尽量找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如找贷款公司帮忙垫资过桥,然后快速把房卖掉套现,这种操作方式才能将风险降低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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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名转按揭是北京地区的叫法,在其他地区也叫赎楼。是指购房人通过中介机构购房,当购房人房款不足时,房屋出售方同意购房人办理银行转按揭的,由担保方向售房人先行代为清偿原贷款,以解除原有贷款的房屋抵押,使购房人可以顺利办理房屋过户及新的贷款和抵押的相关手续,房屋过户后,购房人以新贷偿还担保方垫付的原贷款。也就是说二手房购房者可以用自己购买房屋的房价款做抵押向银行申请住房抵押贷款来支付转按揭房屋的购房款,而银行对房屋进行二次抵押,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就成为委托人。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经纪机构会选择与其有过相关合作协议的担保公司或自行成立担保公司来申请办理同名转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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