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如果有债务可以过户吗?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即使房子是夫妻中的一方婚前买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债权人有权就整个房屋的市值进行拍卖、变卖,所得款项用于还款。 如果债务人(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或者没有能力偿还欠款,那么债权人有可能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并裁定其财产代管人;如果债务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可以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并认定债务人对所欠债权人的钱物属于被监护人管理、使用的财产,由法院判决责令返还给债权人。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子女继承了父母房产,并不等于就继承了父母的债务。但是,如果父母去世后,遗留的房产本身价值大于欠款额,而继承人又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则继承人应当在所承继的房屋价值范围内,替父母偿还所欠下的债务【注意:继承人选择不执行法院判决(不予清偿)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该房屋】。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则无需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责任。
还要看借款的用途,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两个人一起还。 如果借钱的目的是赌博、吸毒等非法行为,那么债务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出借人只能要求借款一方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