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法律顾问怎么请?
对于如何请的问题,我们一般这样问,目的是想了解两方面的情况:一是当事人是否真的对法律尽职调查有需求;二是当事人的意愿是想直接委托律师事务所去做(即由律师来具体执行),还是仅仅是想让律师提供一些建议或思路。 如果真的是想直接委托的话,那在选的时候当然主要是考虑律所的能力,毕竟律师所做的是“做”而不是“说”,能不能做好,取决于所里是否有合适的人来做,所以最好还是直接找律所谈。但如果只是希望律师给予一些建议和思路,那就可以向已成立多年的专业基金机构咨询即可,因为这类机构通常都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能够给到你较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那么回到问题本身,其实所谓如何聘请,实际上就是需要先确定两个问题:
1.是否需要做法律尽职调查;
2.若需,则由谁来做。 至于其他的具体做法、程序等内容,就是在解决这两个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了。你需要考虑的是:
(一)是否存在法律障碍。这里说的法律障碍主要是指因交易对方未履行其约定义务而导致的法律风险,如基金管理人未按照章程履行职责而导致股东权利无法行使得情况。存在这种情形的情况下,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投资者就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制止违约方的继续违约行为并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进行一个初步的法律尽职调查以了解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其程度,进而明确下一步的权利救济途径。
(二)是否有必要聘请专业人士。一般来说,对于较为复杂的项目,如涉及境外交易的,或者有特殊需求的,如IPO,就需要聘请专业人士进行处理。否则,仅仅依靠投资人本人以及其法律团队,很难保证处理的速度与质量,并且有可能因此耽误最佳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