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财务公司贷款吗?
可以,但是不建议! 你说的这种情况属于委托贷款,你和你朋友作为委托人,让财务公司代为申请贷款,这种模式在现在市面上还是比较常见的。 举个例子就比较好理解了:张三想向李四借款用于生意周转或者消费,但是自己名下却没有资产可以用来抵押,这时候张三就可以找财务公司,由财务公司出面帮他寻找可以提供抵押的借款人(李四),并提供相关的服务,促成借贷交易,达成目的。在这过程中,财务公司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通常按照借款金额的2%-3%收取。
既然财务公司起到了中介的作用,那么必然需要有一个监管机构来保障双方的利益,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就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来进行规范。 比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于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定义中就有提到:“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包括借款、发行债券等各类融资服务”; “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六)接受委托发放贷款,或受托发放贷款” 融资性担保公司是不能够直接放款给借款人的,而应该按照委托人的意愿通过其他金融机构完成放款。
另外《非法放贷案件办理规程》第四条也明确规定:“没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不得立案审查涉及非法集资等刑事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进行侦查、起诉、审判。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取保候审并认真执行。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也就是说如果涉及到民间借贷的案件,即使借的是你的钱,但出借的人已经涉嫌非法集资,这个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