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用贷款怎么贷?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具体程序是:
(一)申请。申请人必须是经办金融机构辖区内农户和个体工商户(含农村私营企业主),信用等级评定在AA级及以上,向信贷员提出书面申请。
(二)调查。贷款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信贷员以个人包片方式组织调查。调查必须坚持双人实地调查(特殊情况也可单人调查,但必须在贷款发放后5日内进行复查),调查方式以走村入户、入户调查为主,调查内容包括申请人信用状况,家庭人口、收入、支出、净资产、债务、积累,申请贷款用途及还款来源与还款能力等。调查人员必须在调查后5日内完成贷款信息采集和农户信用信息档案建立。
(三)审批。各一级信用社成立贷款审批小组。贷款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审批小组审批。
(四)发放。经审批通过后,由信贷员办理贷款手续和发放贷款。贷款申请办理期限原则上自初审后不超过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