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解聘残疾职工吗?

宗天翼宗天翼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可以解聘,但是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税收优惠,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给予补助和减免有关税费。

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经核准,免缴下列费用或给予减半征收:

(一)营业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教育费附加;

(四)地方教育费附加。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所以即使员工属于不能胜任工作被安排待岗的情况,单位也不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当然对于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残疾职工,如果具备法定情形,则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残疾人实际工作能力核定其工资标准,并根据当地物价水平调整而相应提高。”据此,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与残疾职工续签劳动合同并确定具体报酬。若决定不续约的,也无需向残疾职工支付经济赔偿金。 但必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包括: (一)治疗工伤的费用,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医疗费单据,到经办机构报销;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各地的标准不一,以当地规定执行;

(三)交通费、食宿费,分别按照本单位职工出差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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