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贴什么时候申请?

山诗琦山诗琦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妊娠期间(怀孕3个月),单位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产前检查; 产检时,应携带《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到所属街道(乡镇)计生办进行生育备案及信息确认并领取《北京市妊娠登记本》和《北京市分娩信息采集表》。

2、正常生育的,待产后拨打010-12356选择人工服务进行生育信息填报;难产的,请及时拨打010-12355或010-12320进行相关信息采集,我们将第一时间安排医生对孕妇进行指导。 凡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住院分娩的,由医院工作人员帮助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手续。 报销所需材料:

①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②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③疾病诊断书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④婴儿出生证复印件

⑤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

⑥《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北京生育补助确认表》一式两份(登录“首都之窗”下载)

⑨《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计算书》(登录“首都之窗”下载)

⑩《北京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单据》(医院盖章)

*注:如使用医保卡外购药,须一并提供门诊处方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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