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攸县征收哪里?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开展土地征收、补划工作,制定征收土地预公告和实施征地程序的重要依据,根据《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省政府令第348号)规定: 1.经依法批准的省、市级规划是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宏观控制依据;县级规划是本行政区域城乡发展和建设布局的宏观控制依据。
2.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坚持下列原则:符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的作用,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强度;统筹发展,合理配置建设用地;优化空间格局,强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管制作用;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留足生态用地,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二、《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土地征收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共同确认;在登记确认的过程中还应告知被征收人权利和义务,并听取意见。
三、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了减少土地征收带来的损失,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各地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补偿。 除给予一般性的金钱补偿外,还应给予适当的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同时应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根据《湖南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收土地及补偿安置方案,接受公众监督”。因此发布征地拆迁公告是市县人民政府的职责所在。 但征地拆迁公告的内容须合法。主要是对征地审批机关及其批准文号的披露,对征收土地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的说明,对补偿方案的说明以及对举报受理途径的告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