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股份持有人怎么算?
假设一个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万,股东2个,各自50%的股份。 后来公司经营不善,债务90万元,无力偿还。 那么首先作为被执行人就是这两人,被限制高消费和列入失信名单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只有100万,而债务却高达90万(其实已经超过了注册资本金),那么股东的个人资产有可能会被冻结或者执行。 但这里要注意的一点是有限公司的债务上限就是注册资金额度。 所以即使欠债很多,也不会直接让股东个人还这么多钱。
那如果这个公司的股东有两个,各自的出资都是50万呢? 这时法律意义上股东们的责任就分成了两个50万,那么只要一个50万的额度没有超出,就不用承担多余的债务。 当然这里的每个股东都仅出资50万,那么意味着他们的分红也仅有50万。 如果这家公司实际价值100万,但是两个人各出了50万,那么公司赚的钱就要拿出25万给这两个股东。但是如果公司欠债90万,那么就只需要从股东们这里拿60万去还债就可以了。多出的10万可以视为对公司追加投资,用于公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