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份转换请求权?
所谓股份转换请求权,其实就是股东依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的决议向董事会请 求调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的《公司法》并未赋予股东以请求权 而仅仅是对股份转让进行了限制。从现有法律框架分析,所谓的“股份转换 请求权”实质上就是股东要求将所持股份按照一定条件予以转让的权利(债权)。
鉴于我国目前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治理结构等并无严格的规定,所以 理论上讲,只要符合章程约定的条件,股东就有权要求公司将可转让的股份进行兑 现;反之,则有权要求继续持有该股份。 实践中,有些股东可能会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而希望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进行出 让,如为了购买同一公司其他股东所拥有的股权而进行的置换,或者因为欠下债务被 法院强制执行公司股权。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其他股东可能出于多种考虑不愿承 担买卖股份的义务,此时,就涉及到公司作为法人是否具有承受收购股东股权义务 的主体资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