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行业如何筹资?

覃思妤覃思妤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自有资金投资和撮合业务并行

在各种理财平台的“产品”介绍中,投资年化收益率一般为6%-20%不等,而投资期限多为3-6个月、一年或两年,少数产品为3年。

据某平台的工作人员介绍,该平台投资收益高、期限长、流动性强的“产品”实际为该平台自有资金投资的类理财产品,而投资收益中等、期限短、流动性弱的“产品”为该平台撮合产生的债权,投资该类产品能享受本息保障计划。

同时,据该平台某投资人的描述,在该平台投资中,一般收益较高期限较长的类理财产品无法获得退款,而普通收益产品可在平台上转让,但存在无人接盘的风险。同时,两类“产品”均可获得本息的保障。即平台用类理财产品“担保”普通产品本息,用普通理财产品的本息支付类理财产品的收益部分。

2、以新还旧类理财产品

互联网理财平台推出期限长达1-2年、5年乃至30年的理财产品。

一方面,期限较长的理财产品,通过用新投资人本金支付上一周期投资人到期本金和投资收益来实现盈利,即庞氏骗局,该类型业务无法长期存在,业务存续期主要依靠持续有净流入以支付上一阶段投资人本息。而在没有第三方保障的情况下,该类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人存在极大风险。

另一方面,平台通过不断提供高回报以吸引客户,再运用客户投资来的资金,向有融资需求的客户发放高息贷款,以此获得高息差。

3、借助空壳企业虚构债权债务关系

此类业务,往往借助线下理财团队,以高收益吸引投资者。但平台往往以债权包形式将债权打包到一个债权中,并未向客户真实的描述底层的借款人和债项信息。该种方式,一方面导致客户缺乏信息,无法基于真实信息做出投资判断,可能存在被误导投资的情况。另一方面,导致平台实际借款人和资金募集的债权人未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发生违约,平台债权人主张权利存在障碍。

4、违规发行、转让和分拆债权

一般包括违规转让金融债权和批量发行、转让消费金融债权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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