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贴现是不是贷款?
关于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是否应纳入贷款考核问题,从1996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即予以明确,即承兑和贴现都是对社会提供的信用,所不同的是在银行作为债权人、企业作为债务人的情况下,承兑是直接信用,而贴现则是间接信用,故均为银行的信用业务;承兑和贴现是同一内容不可分割的两种有机联系的业务形式,银行对未获承兑的汇票不予办理贴现,而承兑业务又源于或需要贴现业务的配合;承兑、贴现(包括企业间的贴现)是银行调节社会资金和自身资金余缺、融通资金的工具,纳入信贷计划管理是正常的。为此,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纳入信贷计划管理,对贴现占用的信贷资金按贷款统计。
对财务公司承兑、贴现票据的统计,亦应比照执行,纳入贷款统计,纳入“各项贷款”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