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3清单怎么结算?
这个文件只是对清单计价方式的规范和引导,并不是强制性文件,目前全国还没有实行清单计价的统一范本。 清单计价方式就是先由设计人员或施工员计算出项目工程的各种项目(清单),再由预算人员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计算出人工费和材料费,最后得出综合单价和总价的计价方式,在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数量或工程量增减进行费用增减,清单中的项目应作为结算的依据,不允许调整;但存在下列情况时可以调整:
1、因工程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变化而需增加或减少费用的;
2、因施工图纸不到位造成部分工程设计说明未体现而需要追加或扣减工程的。 对上述两种可能存在的调整情况的界定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应在编制预决算书时将予以明确,并在施工现场加以注明。
总之,清单计价模式是在确定工程范围(量)的基础上,通过市场法或概算定额法确定工程造价的一种方法。其核心是价格和市场机制,通过市场法则来体现“价”的形成与“价”的变化规律。
采用这种模式,工程结算时不允许再套用定额,只允许根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现行法规和政策进行合理调整。 对于没有采用招标代理公司代编标底、评标专家现场打分、施工合同条款齐全等配套制度的地区,采用清单计价方式将使大量无资质的施工队伍失去市场的准入资格,因为无资质的企业不可能准确编制出合理的投标报价。
事实上,现在有许多企业虽然具有相应资质,但其下属许多分支机构的员工甚至不清楚本企业的各项取费标准,又怎能独立编制出符合要求的投标报价呢?在实行清单计价模式下,一些企业将不得不重新组建自己的造价咨询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