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投机构如何控制企业?
VC的决策权是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赋予的,但是实践中大部分被投公司只有少数的董事席位由VC担任(一般来说有1到2个就够了),因此VC对被投公司的实际控制实际上是很有限的。那么为什么还要设置董事会等结构呢?
首先,结构是为了防止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个机构单独控制公司而设计的。比如在我国当前的公司法中,规定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而总经理(CEO)则由董事会任命。这样就保证了在具体的管理决策上,存在“三驾马车”的情况——股东、董事会、CEO都拥有对应的权力,谁也不能完全操控整个公司。
其次,结构也是为了适应不同融资阶段的企业而设计的。刚成立的小微型企业一般股权分散,难以形成有效控制;而成型的大中型企业由于引入了职业经理人群体,往往又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一个类似董事会这样的结构来协调各方利益和决策。当然,如果是家族企业或者个人完全控股的企业除外。
创业者想获得风险投资,必须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投资方不仅看重项目的商业可行性,同时看重自己的投资权益,因此,必然会在协议中要求占有创业者公司的部分股份,并且会对公司的管理施加影响。当然,风险投资毕竟是专业的VC或VC机构,一般不会进行直接经营,而是通过“管事”而非“管人”的方式来实施他的管理决策。创业者如何对待这种风险投资,关键在于“把握度”。既要充分利用风投的资源和决策优势,提升创业项目的竞争力,又必须防止投资方对企业的过度干预。如何应对控制风险在与风险投资人谈判或签约阶段就要开始。创业者应当有明确的创业远景规划,保持自己在股权构成和管理、决策方面的主导权。在创业的起始阶段,尽量寻求风险投资人参股比例较小的“天使资金”或者小规模的启动资金,以便在获得外部资源的前提下,保留自己较大的控制权。
在启动资金到位,创业项目进入发展阶段,且被证明确有相当可行性和成长性,再考虑与VC机构商谈较大规模的资金介入。在商谈中,要争取把企业发展速度和VC机构追加投入,甚至退出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例如可规定VC注资到位后的一定期间达到什么标准(营业额、净利润、扩大市场份额等),按什么条件(如创业元老和团队增资扩股或以企业盈利回购VC部分股权)对企业发展进行阶段性确认和奖励,既达到引入VC的目的,同时又有效制约外来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