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待儿童的意思是什么?
《现代汉语词典》对“虐待”的解释是这样的: “虐”有“凶残、狠毒”之意,与“虐”组成词组的都是表示暴力行为的词语,如“虐杀”“虐囚”“虐政”等。 由此可知,所谓“虐待”,就是以暴力的、摧残身体和精神的方式对待他人。
根据这个解释,“略待儿童”中的“虐”字应该是动用的意思。那么,整个短语就相当于在说“略微使用(虐待)儿童”了。显然,这样的翻译是没有问题的——只不过它没有说明“虐”的用法。 其实,在现代汉语文献中,“虐”用作及物动词表示“以暴力的手段对待”是很常见的,而用它来表示“折磨”时,一般带有贬义色彩。例如: 把“虐”理解为“用残忍的手段伤害”比理解为“使用或消耗”更合适。于是,“略待儿童”就应该是“稍微欺负(虐待)儿童”的意思了。
不过,“虐”的这种含义似乎不太适用于表达“略待儿童”这种“以暴力的方法对待未成年人”的情节——至少感觉上是如此。我想,这应该是由于“虐”的常见搭配和我们的母语是文言文有关。若换作文言文,“虐”带上的褒义色彩会更为鲜明,“略待儿童”就会像“虐童”一样,变成“以暴力的方法对待未成年的孩子”了。